初中初二

那年我13歲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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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我13歲。

那年我13歲作文

那年,期中考試,語文,作文,30分。

30,怎麼才30分?我每個星期毫不怠慢地寫作文,朱老師一次不落地當面給我講評,寫得好就改,寫得差就重來一篇,再謄一遍。

虔誠如斯。

最後,這篇我那麼用心寫着的文字,這篇被作爲範文全班面前那麼驕傲地讀過的作文,得了全班最低分:30。

而好幾個模仿我的同學,個個,比我分數高。

朱老師安慰我說,是批卷老師“誤判”了。

那一刻,只覺得做人真得好難,難得就彷彿讓我在得知作文分數後還得努力笑出來。

可偏偏,就在同一天,我獲悉我獲得了省作文大賽的獎項,那一刻,我不知道是該哭,還是該笑。

還記得那時不接受任何人,我不需要傾訴,也不想得到朋友的安慰,只想自己在沒有一個人的空曠的大地和天空之間,痛快地哭上一場。

真的傷心了。

我還是沒有勇氣痛快地哭,大聲地哭。只能用手捂住雙眼,卻仍舊捂不住淚水,它們灼痛手掌,從指縫中滲溢而出。

悲傷時,莫名地想到了老師推薦給我看的潘向黎在《萬念》裏的的這樣一句話:“世間哪有容易做的人。苦處、難處不爲人知,也不必抱怨,畢竟還藏的起來,瞞得住,這就算夠有出息了。”

我想,潘向黎的那句話後可以帶上很多:你勝過,卻不可能一直贏下去;雖失敗過,卻仍有勝利的機會。

我笑了。笑着笑着,又哭了。

又一次作文考試分數出來,36分。

我的心裏卻出奇地平靜,雖然似乎遠遠談不上“也無風雨也無晴,一蓑煙雨任平生”。

那年,我13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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