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初一

別讓悲劇再次上演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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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若沒有法律,那人們的生活將會失去規則;一個人若不懂法律,那他將會失去整個世界。

別讓悲劇再次上演

就如2010年10月20日深夜那場悲劇。21歲的西安音樂學院的大三學生大三學生藥家鑫開車撞傷26歲的張妙,下車後發現傷者在記自己的車牌號,將傷者捅了八刀致死,逃逸至十字路口時又撞傷行人,逃逸時被附近羣衆抓獲。

藥家鑫是一個受過高等教育的人,但同時也是一個法盲。傷者張妙當時只是左腿骨折,後腦磕傷,若他在撞傷張妙之後,主動將她送入醫院進行治療,那這場悲劇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可他選擇這樣一種惡劣、偏激的方式來解決問題,他這麼做不僅毀了自己的一生,失去了一切,也毀了兩個原本應該幸福和睦的家庭。

“藥家鑫”事件也反應出了嚴重的社會問題。近幾年來頻頻曝出此類惡性傷人案件,甚至越來越多的孩子也受到了社會上負面的影響,沾染上不良社會風氣,鑽法律的空子,把法律中對未成年人的保護當作自己犯罪的藉口和知法犯法的擋箭牌。

究其根本原因,可能還是社會環境所致。很多人認爲,用錢能夠解決一切,那是因爲他們根本不懂得當一個有血有肉的人失去身邊親人時那種撕心裂肺的痛,心中的傷痕不是那幾張紙可以填滿的,所以更多時候,他們寧願那個犯了罪的人受到最嚴厲的懲罰,而不是接過他的錢。親人的命,不是錢可以買回來的,更不是用來換錢的。若錢能解決一切,那法律的籠子裏又該釋放出多少失去人性的惡徒呢?那這又和原始社會那個弱肉強食的世界有什麼區別呢?也相差無幾了。

初中裏,敲詐、勒索的事件如今並不少見,這種情況就發生在我們的身邊。他們是故意去觸犯法律的嗎?未必。更多的是因爲很多學生對法律存在着盲區,因爲不瞭解法律所以觸犯法律,因觸犯法律而蹉跎了自己最美好的年華,年輕的的心不再因爲生活而光輝跳動。

法律的束縛絕不是枷鎖,因爲崇尚和諧美好,所以誕生法律。

別讓悲劇再次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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