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中考

關於禁止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進入校園的公告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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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建設平安校園,創造文明和諧、安全有序的校園環境,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經學校教代會討論通過,自2022年4月18日(星期一)始,禁止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進入校園。具體管理規定如下:

關於禁止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進入校園的公告

1。各類電動車、自行車、摩托車禁止進入校園,工作、生活在校園的教師、住戶及各類來訪人員車輛,一律停放到學校北大門停車場實驗樓東邊或辦公樓西邊指定劃線區域。不配合管理強行闖入校園者,視爲擾亂公共秩序,將按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2。校園內(含單元樓道、僻靜角落)嚴禁停放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違者按照《消防法》第六章第六十條“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爲的”等規定,由學校保衛科、物業人員配合主管部門及時清理,產生的後果由車主負責。

3。電動車充電車位僅供需要充電車輛停放,無需充電的車輛不能佔用充電車位,否則,學校保衛科和物管人員有權將其移動到其它位置,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車主本人承擔。

4。在指定區域停放車輛時需規範,車與車之間、車與建築物間應保持一定安全間距,一車一位,不壓線越線。未規範停放造成通道堵塞或安全隱患的,由保衛科鎖釦,經處罰後放行。

5。故意破壞停車場共用設施、設備的,根據損毀對象的實際價值和損毀程度,加倍賠償。(內設監控,請保持文明行爲。)

6。若出現與車輛相關的安全事件(如車輛損毀、意外燃爆、車上財物遺失等),學校負責配合公安機關查證,但不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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