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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能沒有你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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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寧曾說:“憲法,就是一張寫着人民權利的紙。”

法不能沒有你

著名的法學家郭道暉曾說:“法律的真諦,就是沒有絕對的自由,更沒有絕對的平等。”

著名的大法官卡多佐曾說:“法律就像旅行一樣,必須爲明天作準備,它必須具備成長的原則。”

先賢們口中的法律,總給人神祕、威嚴、崇高的感覺。作爲當代高中生,我們有幸生活在改革開放的年代,親眼目睹了中國法制的突飛猛進,也應該樹立與時代相符的法律意識。

法,我想認識你!

你是誰?盧梭曾在《社會契約論》中提到:“法律只不過是我們意志的記錄。”是的,法律是每個公民都能享用的,也都要遵守的,是一個國家的靈魂,是維持社會安定的工具。因此,法律好比一艘大船,在船上行動是自由的,可是一旦跨出這艘船的底線,就會掉入海里——受到法律的懲罰。

我該如何擁有你?查士丁尼曾說:“法律的基本原則是爲人誠實,不損害他人,給予每個人他應得的部分。”公民要樹立正確的法律意識,要學會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因爲法律是適合各階層人們的。從1954年開始,我國陸續頒佈了《未成年人保護法》、《老年人保護條例》、《選舉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這些都是爲公民享受權利提供保障的。如果你自身的法律意識較爲薄弱,那麼,你可以參加社會聽證會等活動,多收看法律頻道,來增加法律知識。有些青少年學生,在成長的過程中會犯錯,例如:威迫低年級的學生“交保護費”,在學校裏作“大哥大”,而被恐嚇的少年也認爲忍忍就算了。還有一些人從超市買到過期食品,認爲扔了就算了。這些事情的發生都是源於公民法律意識的薄弱,如果平時能多瞭解一些類似案件,多關注一些法律講座,那麼就不會發生這些事件了。統計表明,每5分鐘,就會有一場搶劫上演,可是接到的報警電話卻寥寥無幾,這能說明什麼呢?是公民法律意識的薄弱?還是搶劫者法律意識的薄弱?如果公民能夠及時報警,那麼將會有多少搶劫犯落入法網啊,也會令其他搶劫犯聞風喪膽,以減少搶劫事件的發生。當然,還有人是怕搶劫犯出獄後會來尋仇,因爲擔心家人的安危,他寧願損失一些小錢。這就大錯特錯了,犯罪分子也許就是抓住了人們的這種心理而更加肆無忌憚,這將會危害更多人。你要知道,作爲一個合法公民,法律會對你的人身安全負責。

你會保護我嗎?勞倫·卻伯曾說:“憲法是一個無窮無盡的,一個國家的世代人都參與對話的流動話語。”所以,法律的價值,就是被人們使用和遵守,我們要學會使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夏明是一名初二的中學生,一天早晨,因起得匆忙,沒來得及吃早飯,就在樓下的超市裏買了牛奶和麪包,邊走邊吃,因爲路上沒有垃圾桶,夏明隨手就把包裝紙放在口袋裏。到了學校,夏明的肚子一陣陣地疼,老師立刻把他送到醫院,緊急救治後,被初步鑑定爲食物中毒。夏明忙從口袋裏拿出包裝紙,發現麪包已經過期7天,牛奶已經過期半年。放學後,夏明氣憤地去找那家超市理論,老闆見他是個小孩,不但沒理會,還大聲呵斥他。夏明不依不饒,表示如果不予賠償,就去食品安全部門揭發他,老闆一聽,連忙把錢賠償給他。準備離開時,他發現貨架上還擺着過期食品,讓老闆撤下來,老闆連連點頭,但夏明看出了老闆的陽奉陰違,便要買下這些食品去揭發他,於是老闆當着他的面撤下了這些商品。在生活中,我們要向小明學習,使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作爲一名青少年,我們尚處於懵懂的時期,對法律的瞭解也僅僅是皮毛,我們要用今後的時間更多地去學習法律知識,“活到老,學到老”,才永遠不會OUT。

一個沒有法律的國家,不能稱其爲國家,一個不不遵守法律的人,不能稱其爲公民。

法,我們不能沒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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