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六年級

法不容情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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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發生在我家的一個真實故事。

法不容情

那是年初的一個晚上,已經深夜十點多了,我們全家已進入了夢鄉。突然一陣急促的電話鈴聲驚醒了我們。爸爸接到電話,眼圈就紅了,聲調也變了。他放下電話就緊催我們起牀。原來一手把爸爸養大的太祖母快不行了。我知道此刻爸爸的心情,一刻不敢怠慢,趕緊起牀穿衣,和爸爸媽媽急急忙忙下樓。

來到自家車庫驅車時,發現門口停了一輛皮卡車,把出口堵得嚴嚴實實。媽媽趕緊去找小區物業,保安拿着車輛登記本趕來,查了好一會兒都沒查到這輛車的信息,保安說實在沒辦法了。

這時奶奶又來電話說,太祖母快挺不住了,特想見爸爸一面。爸爸情急之下,找了根棍子,砸碎了皮卡車的右窗,打開的手剎,把皮卡推開。接着,我們坐上自家的車,飛快地駛向慈城。爸爸出發時跟小區保安說,車主若找到就告訴他,玻璃我們會賠。

我們趕到慈城老家已經是晚上12點了,爸爸終究因爲耽誤了時間,沒能與太祖母見最後一面。爸爸爲此哭得寸腸肝斷,看得我們心疼不已,第二天,爸爸接到警察的電話,要求到派出所處理砸車事件。爸爸在派出所裏呆了大半天,回來時很垂頭喪氣的。我問爸爸怎麼了。

爸爸說,那個皮卡車的車主不僅要車窗玻璃錢五百元,還要因修車而造成的誤工費等,總共要賠了兩千多元。警察支持了車主的訴求。雖然爸爸無法理解,在這樣的情景下,完成情有可原,爲什麼還要賠這麼多的錢?但在法律面前,爸爸無可奈何,只好賠錢了事。

事情的結局讓我對法律有了新的認知:情是情、法是法,法不容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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