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六年級

上班記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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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署假了,有一天,我給媽媽要零花錢,媽媽說:“你這麼大了,要學會靠勞動掙錢,那樣吧,你去店裏幫忙,只要你能幹好,我一個月給你三百元錢。”我當時聽了非常高興,順口就答應了。

上班記

到了店裏,媽媽對我說:“你這麼小,啥也不會幹,你的任務就是給來店裏的客戶倒水,拉椅子就行。”就這樣,我正式開始了工作。爲了拿到那三百元錢,我給我自己訂了個目標:就是每天必須倒二十杯水,拉十五次椅子,”就這樣,我堅持了一個星期,又堅持了一個星期,好累啊,我終於幹不下來了。

然後我給媽咪說:“媽咪我太累了,我幹不下去了,我也不想幹了,但是我也幹了兩個星期,你能不能把那三百塊錢給我發了?”

我滿心以爲,媽媽會給我三百元錢,最次也會給我一半,誰知媽媽很堅定的說:“不行!”我就很生氣的問:“爲什麼呀?”媽咪又說:“因爲我說過讓你幹一個月纔有工資,你才幹了兩個星期就不幹了,還有,你答應過我的事,不能反悔,也不能半途而廢,如果以後你還是這樣,那麼以後你再做任何事情都沒人信任了,你要遵守自己的承諾。”

聽了媽媽的話後,我慚愧的低下了頭,我在心裏暗暗發誓,以後做事情一定有始有終,再也不半途而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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