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四年級

那一次,我做對了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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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小學四年級時,有件小事讓我時常想起,因爲三年級帶來的懶散與不把英語當回事的習慣,導致第一次英語老師佈置的作業,寫的人少,幾乎全軍覆沒,老師的懲罰十分嚴厲,不寫作業就會受到先在走廊裏罰站,然後在家長微信羣發佈懲罰。

那一次,我做對了

第二學期,因爲我在英語學習上加了把勁,進步較快,成績較好,當上了英語課代表。

有一次英語作業,是幾天的量,本計劃一天寫一點,後來忘記了,直到週五早上早讀時,另一個課代表問我:“什麼時候收作業,現在行嗎?第四節是英語課,在那之前必須交了”。我瞬間被嚇出一身雞皮疙瘩。結結巴巴的說:“能等一會嗎?我還沒……寫完”。心裏想,完了,我想借他的抄一抄,但恥於面子沒開口,他居然主動借我,面子掛得住,正想接過來,但良心上過不去,無法突破最後道德底線,蹉跎了。

如果我用抄的方法,完成了作業,能保住英語課代表的職務,卻無法保住良心,如果我不抄襲,能守住道德的底線,卻不能保住職位與老師的信任,成爲同學口中的笑柄。眼看時間一分一秒的溜走,留給我的時間不多了,我神使鬼差地拿走了答案。

在動筆前,良知最後一次加固了底線,發出了他的吶喊,自己寫如同走泥濘小路,在泥濘的小路上走過,會留下你的腳印,或深或淺,都會向人證明,我學會了;抄襲像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馳過,學不到任何知識。

最終,我被批評發入羣中,課代表也被撤了,可我不後悔,抵住了誘惑。守住了道德底線,我做對了,我將這種自律,行走在泥濘小路上,一直,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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