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四年級

變味的玩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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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看到題目都會自言自語犯疑:“玩,這還不簡單?找幾個人玩遊戲就是玩了,咋還會變味呢?”

變味的玩

玩,是娛樂的代名詞,他是一種能讓人開心的東西。比如說大人們兒時玩的彈彈珠、爬樹、踢毽子、跳格子、打國、蕩鞦韆、打蹺蹺板……這些運動那才叫真的玩。既益智,還能鍛鍊身體。

可是,現在的“玩”還真還不如從前。完全變味了,不是以前那開心的“玩”了。“兄弟,我們來開黑吧。”“我們去電玩吧!”我界,來不?”聽聽這些玩的新名詞,真是變了,變得我無比討厭。

現在的玩可以用“謀財害命”來概括。新聞說,有一天,姐弟倆學習“迷你世界”的跳窗,踩着兩個誤以爲是遊戲裏的“樹葉方舟”,結果雙雙斃命。還有一次,一個小男孩在“王者榮耀”中充了三萬,得到了全皮膚的“喜悅”,沒曾想到,這是正躺在醫院的爺爺的救命錢。就這樣,錢沒了,爺爺死了,爸爸媽媽還因此分手了,奶奶也跳樓了,家破人亡。

都一切悲劇都怪“玩”,罪魁禍首是那些開發“玩”軟件的黑商家。小朋友,讓我們回到爸爸媽媽爺爺奶奶童年的玩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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