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三年級

這件事讓我懂得了一個道理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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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我看見呂鑫坤手上拿着一把鋒利的玩具小刀搖來搖去,我怕他把玩具小刀搖飛出去,砸傷別人,就趕快告訴英語老師,老師說:“來,把你的玩具借我玩一下。”英語老師拿着玩具小刀,走出教室門之後,呂鑫坤就開始對我說:“傻x!”

這件事讓我懂得了一個道理

上課了,英語老師佈置完作業,我就飛快地寫,寫好了,我又和英語老師說:“老師,你拿走呂鑫坤的玩具後,他就罵我傻x。”呂鑫坤說:“我沒有!”“你還撒謊,我有證人!”

這時,朱軒說:“老師,我聽見了,呂鑫坤是說何宇恆傻x,我聽到了。”

英語老師二話不說,直接用手打了呂鑫坤三下手心

中午回到家,我把這件事告訴了媽媽,媽媽說:“你很有正義感,能阻止危險的事發生。呂鑫坤是你的同學,只會罵你一句。但是你知道嗎?電視裏的歹徒手上有人質,警察來了,但他們一動都不敢動,因爲你一旦激怒了歹徒,歹徒就可能會殺掉人質。”媽媽又說:“以後要記住媽媽說的話:不要隨意評價別人;也不要隨意激怒別人;更不要隨便告別人的狀,有些人是會記仇的。”我說:“知道了!”

通過這件事,我懂得了一個道理:不要隨便告人家的狀,有正義感是好事,可以適當地去提醒別人,關鍵的時候要保護好自己,有時候傷害別人的同時可能也會傷害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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