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五年級

今日開庭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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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開庭!”“法官”大聲宣佈。

今日開庭

大人們大家齊聲喊道:“升堂———,威武———。”

接着“法官”又大聲喊道:“肅靜!”

看到這裏,大家一定有很多疑問吧!別急,這裏是家庭法庭,我是原告,因爲某人幾次三番地偷看我的個人隱私,所以我一氣之下尋求法律的庇護。

“法官”是我家的“長老”——奶奶,爸爸是“被告”,爺爺是我的律師,外公則是我老爸的律師,媽媽和外婆坐觀衆席旁聽。

只見“法官”拿起“法槌”(平時是用來捶背的東西)往書桌上一敲,然後說:“原告,請告知姓名、年齡、職業。”我站起來振振有詞:“劉弈希,11歲,學生。”“今天你有什麼冤?要告誰?本法官一定以事實爲依據,以法律爲準繩,做出公平的判決。”“法官”說道。

我一字一句說出我的訴訟:“我有一個日記本,屬於我的私人財產,並受到法律保護。雖然它保管得很好,可還是讓被告偷看了。”“啊?竟然有這樣的事!快一一訴來。”看來法官也站在我這邊,我的底氣更足了。“上個星期天晚上,我上完課回到家時,正好碰見被告在偷看我的日記,侵犯了我的隱私權。請法官查明事實,勒令被告向我賠禮道歉,還要給予相應的懲罰。”說完,我斜眼瞧了一眼被告,等着看被告的狼狽樣。這時,我的“律師”——爺爺及時補充道:“這要是在國外,小孩是可以報警的!”

“法官”聽完我和“律師”陳述,扭頭質問被告:“被告,原告所說屬實嗎?”爸爸站了起來,嘴裏支支吾吾地說:“這……這是……又能怎麼樣?”他的“律師”也一臉不屑地反問道:“就算他看了,怎麼樣?他把他養這麼大,看一下兒子的日記都不行嗎?”

“鑑於被告對所犯罪行供認不諱,調查結束。現在我宣判——”我們都不約而同地站了起來,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法官”。奶奶接着說道:“依照《家庭憲法》第25條,第21款,判決如下:一、從即日起,被告立即停止對原告隱私權的侵害。二、被告必須向原告道歉。三、罰被告洗一個星期的碗、被子和衣服。被告,如不服本次判決……”

“我服,我服!”不等“法官”說完,爸爸又是點頭又是作揖,認罪態度良好。

“好,現在宣佈閉庭!”奶奶大聲宣佈,一家人都鬨笑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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