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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時代廣場的蟋蟀有感6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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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讀了一本書,書名是《時代廣場的蟋蟀》。它講了一隻叫柴斯特的蟋蟀,因爲貪吃跳進了一個野餐籃裏後被帶離了康涅狄格州鄉下的草場,最後被帶到了紐約最繁華的地方——時代廣場的地鐵站。在紐約,幸運的柴斯特遇到了聰明狡黠又略帶市儈的塔克老鼠和忠誠憨厚的亨利貓,還有愛它的小男孩兒——馬利歐。蟋蟀柴斯特用它絕妙無比的音樂天賦回報了朋友們真摯的友情——它不僅幫助馬利歐一家脫離了困境,而且自己也成爲了震驚整個紐約的演奏家。而名聲大震後的柴斯特卻怎麼也開心不起來,因爲它想念起在鄉下時自由而安靜的生活來了,它想家了。終於,柴斯特在塔克和亨利的幫助下,回到了它深愛的故鄉。

讀時代廣場的蟋蟀有感600字

柴斯特雖然成了名,可心裏一直被思鄉之情糾纏着——成名讓他無法回家,無法快樂。於是亨利貓就說了“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它自己的,它就應該去做它想做的事。如果成名只是讓它覺得不快樂的話,那成名又有什麼意義呢?”但是,我想,如果換成現在,我們有一個機會可以進城、出名或當上歌星、影星,好不容易人氣正旺、紅的發紫、享受着無數人追捧的時候,突然之間讓我們回家歸隱,像以前一樣默默無聞地生活,我們會願意嗎?

在我們的生活中也有很多像柴斯特一樣不計得失地幫助別人的人。比如一心一意爲我們傳遞知識的老師,他們就是爲了教我們知識而心甘情願地犧牲自己的空閒時間努力備課。

“贈人玫瑰,手有餘香。”讀了這本書讓我知道了幫助別人不僅可以爲別人解決困難,還能讓自己收穫友誼和快樂。我一定會永遠記住柴斯特和它那嘹亮而韻味無窮地鳴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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