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四年級

那一次我捱罵了作文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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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11週歲了,可我一直忘不了那一次,那一次我被冤枉了的經歷和被冤枉時的哭泣。

那一次我捱罵了作文600字

那一次,我在學校裏吃完午飯照常回教室。也許是我飯量比較大,很快就吃完了,教室裏才幾個人。我坐下來放好餐具和幾個人出去玩,我們玩了好久,我回到教室,坐下寫我數學中午作業。午自修了,我剛寫玩了作業,我便拿出小説書靜靜的看。過了一小會兒,老師叫我站起來,我不明白為什麼,無奈地站起來。

老師用低沉的語氣問我:“為什麼要搶陳浩折的筆。”“我沒搶。”我大聲的辯論,老師卻放開了點聲音説:“還説沒搶!你手上那支筆就是證據!”。“這是我的筆,我媽昨天給我買的。”我用小的像一根牙籤掉了似的聲音説。“那明明是我的筆,陳浩折站起來説,老師也接下去説:“陳睿銘同志,請把筆還給陳浩折。”我百口莫辯,可老師就是不信,我只好既憤怒又無奈的把筆放到陳浩折手上。

下課了,老師悄悄的對我説:“你明明很乖很聰明還很有禮貌,可為什麼要搶陳浩折的筆呢?”“我沒搶!他冤枉我。”我哭着生氣的説,我走開了。我仰頭看天空,天上飄過雲把太陽擋住了;我看花草,風把草吹的搖搖晃晃;我去看同學,他們也躲避我的目光,好像世界都冤枉我。我心想:宰相肚裏能撐船,心情未免好受了點。第二天,我的抽屜裏出現了我的筆和一封信,信上寫着:對不起,陳睿銘。我的筆是我弄丟了,對不起。——陳浩折。我又想到那句話,就沒有公開。

我永遠不會忘記那一天,那一次被冤枉的經歷。我不是因為傷心,而是因為我在那一次發現了真正的快樂:事實不是我搶他的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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