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初一

論“文”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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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往今來,多少不朽的詩篇著作,多少永恆的散文名句,都深深地印在了歷史的長河裏,譜成了華麗的樂章。今個兒在這裏,我要談談我對於“文學”的欣賞與理解。

論“文”

文學文學,顧名思義,就是學習中的文化,絕不是那數理化的公式連篇。文學並不只是詩詞歌賦,也並不只是散文佳作。而是所有的積極向上的,朝氣蓬勃或富有哲理,語句精簡或詞句優美的都可以稱作是文學。有些人覺得,文學只有那些著名的詩人,作家的作品才能夠稱的上是文學。其實不然。文學是公共的,每個人都能夠擁有。

說起文學,我們都會想到詩詞。要想去追溯詩詞的潮流,對於我們現在來說,實屬不易。想李白寫下“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盡還復來”的佳句,可不是狂妄自大,而是一種對自己的信心和樂觀;想杜甫筆下的“遲日江山麗,春風花草香”可不是那簡單的對對子,而是蘊含了生氣勃勃的氣息。這樣的語句,我們這些說慣了大白話的人哪裏寫得來?除了詩詞,還有那難以理解的文言文,要想去明白,去貫徹《史記》《資治通鑑》等書籍的意思,又談何容易?光是理解一個字就夠嗆。像這樣的“文”,是我們應該去珍藏的寶藏。我們應該去試着瞭解,這也是一種文化的傳承。

“文”也不僅僅是指文學。在這裏我要談談名人墨客。就說說魯迅吧。他筆下的“文”大多都簡潔明瞭,只不過他的語氣一向的激昂。在《朝花夕拾》當中,我們可以看出他批判得不少。不是說衍太太就是說草菅人命的所謂名醫,給人的感覺一點也不和氣。我還記得我看過一本名爲《死魂靈》的書,作者是誰我已不記得了,只記得翻譯人是魯迅。我硬是看完了兩頁,實在是難以理解。這估計就是時代語言差異吧。

總的來說,“文”的意思在於自己對它的理解。就如“一千個讀者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每個人都會了解到不同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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