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六年級

都是貪吃惹的禍作文摘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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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班級的一個超級“大胃王”,我稱第二,沒人敢稱第一。貪吃就像我肚子裏的蛔蟲,駐留在深處,正因爲如此,我犯下種種父母眼裏不可饒恕的“罪行”。

都是貪吃惹的禍

No.1拿壓歲錢買奶茶喝,被抓包。

放學之後,本來要去買一杯奧利奧珍珠奶茶,我拿到奶茶後要準備回家,可誰知,“母老虎”似乎發現了啥,今天臉上蕩起一絲詭異的微笑,來接我去吃烤肉,我看見“母老虎”,立刻想逃跑,可是逃得了和尚,逃不了廟。“母老虎”一回來,臉上溢滿怒氣朝我走了過來,給我一份“豐厚的大禮”,烤肉吃不到,請我吃一份香噴噴的“竹筍炒肉絲兒”,還賞我看書兩小時。唉,我怎麼這麼慘呢?是前世招惹了誰嗎?

No.2貪吃讓我上課吃零食。

上語文課,我把我帶來的小零食放在手上,在老師轉過頭去時,我迅速地吃了下去,可是半路殺出了個“程咬金”——同桌。他看見就向老師打小報告,老師立刻叫我站起來,我生氣得直竄起來,很不屑地瞟了一眼同桌,老師讓我回答問題,可是我只顧吃,沒來得及聽課。老師瞪着眼睛,臉上漲起一股憤怒,破口大罵:“打掃一星期。”下課後。我如同一隻發了彪的獵豹一般,向同桌“撲去”,結果又遭老師罰站。真悲慘!

貪吃,貪吃,你個大壞蛋,我不會再讓你繼續“爲非作歹”,害我爲你釀成的後果買單,我一定要消滅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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