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三年級

第一次當家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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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天,媽媽給我20元錢,讓我去買菜回來做晚餐。我接過錢,高興的出門了。

第一次當家

路過一個書攤,我無意中發現了一本《魯濱遜漂流記》。標價是50元,攤主竟然只要15元!我把書買了下來,心想:這下可撿到大便宜啦!

可當我來到菜市場時,才發現情況不妙了:魚一斤就要25元;鳳爪一斤也要11元;連媽媽常買的豬肉一斤都要12元?真是不當家不知柴米油鹽貴啊。摸摸口袋裏的錢,不夠!終於看見賣青菜的攤子了,一問,四季豆2元一斤,那就來一斤吧。看樣子是買不了好菜了,要不乾脆吃方便麪吧?

出了菜市場,我進一家商店。找到方便麪一看,一包竟要2元!開黑店啊!“老闆,不是隻賣1元的嗎?便宜點吧?”我哀求道。“漲價了嘛,不能便宜了。”老闆搖搖頭。我無奈的掏出零花錢補上,瞧我這家當的,虧大了!

提着東西敲開家門,看着媽媽的笑臉,我都覺得不好意思。但是,也總算完成了任務。一盤點:計劃20元,花費21元,虧損1元,從本人零花錢上扣除。

“儘管任務完成的不太順利,但是,也得了一本好書嘛。”我安慰自己。我翻開《魯濱遜漂流記》,津津有味的看了起來。可是看着看着就不妙了,裏面簡直是錯字連篇,根本沒法看!“魯濱遜”竟然寫成了“魯賓遜”,“野人”竟然印成了“舒人”。這時,我才發覺自己上當了?

等我拿着書去那個書攤前說理時,那個攤主早已不見了?

我回到家,向媽媽訴說了事情的經過。媽媽沒有怪我,只是笑着說:“粗心上大當啊!”“唉。”我無奈的說,“Oh,MyG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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